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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落選「剪電燈線」洩憤? 里長:收回自己東西][TVBS][2018-12-01] [打印本頁]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8-12-5 04:14 PM     標題: [落選「剪電燈線」洩憤? 里長:收回自己東西][TVBS][2018-12-01]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8-12-5 04:30 PM 編輯

在大同區至聖里的大龍公園,旁邊的暗巷原本都有公共燈照明,但在選舉過後,卻遭到不名人士剪壞電線,不亮了,有居民控訴,是落選的里長不滿居民不投他,進而剪電線洩憤,對此,落選的里長表示,他只有收回他自己的電燈跟線,只要是公物燈他沒有碰過,表示居民若想要照明,可以請新任里長幫忙,自己絕對沒有破壞公物。


這是大龍公園旁邊的小暗巷,暗巷裡面黑漆漆,原本有探照燈照明,但現在前任里長落選之後,燈也跟著不亮了,因為里長落選以後,他就把電線給剪掉。


民眾控訴在大同區至勝里,大龍公園旁暗巷,在選舉前這裡屬於公共物品的燈,原本都會亮,但里長選舉過後,曾經連任四屆的里長落選,這燈就開始遭人剪斷,而且一連三、四座燈,都是這樣。


至聖里居民vs記者:「誰敢講,為什麼,這是大家衝突的時候,一個當選一個不當選,選舉後才有的(燈不亮)。」


不少居民都表示,的確有很多人,質疑里長落選之後,自行把電線剪斷讓燈不亮,新上任的里長表示,這幾天來也的確接受到很多居民,反正暗巷燈被破壞,也把矛頭指向落選的里長,對此里長表示他只是收回他自己的燈,屬於公物的燈他絕無破壞。


至聖里里長王清標:「電線是我以前,我自己花的我自己花錢,我把它剪掉不行喔,我16年前的線弄掉不行喔。」


王清標里幹事:「沒有公物的東西不能剪啦,私人的部分才會收回來。」


強調只是收回自己的燈泡,而且是自己花錢,公物燈沒有剪斷或破壞,也表示若居民有需要燈,可請新任里長協助,但這燈泡選舉後就壞了,雙方說法羅生門,居民回家走暗巷,也只能多加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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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v/2q5chX1e3AE


做出這種行為,只是讓里民看你的笑話而已,你剪斷了路燈的電線,也剪斷了所有里民對你的信任,如果能真心為里民付出,4年後或許還有機會再出來選,現在我看是無望了。不止輸了選舉,還輸了風度。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8-12-5 04:18 P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8-12-5 04:19 PM 編輯

哇~這麼沒品,輸不起的里長是哪一黨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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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melan8    時間: 2018-12-5 04:23 PM

就跟某黨辭退的黨主席一樣,如果選不上他就不願意繼續建設一樣的意思,只是他可能不敢這麼明目張膽的停下來,相較起來這里長說不定更真性情???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18-12-5 04:40 PM

想了解燈具是里長私人的,電費也是他出嗎?還是有偷接公共電力系統?
作者: angrybird41    時間: 2018-12-5 04:51 PM

呵呵 之後也不要想再選了
一場選舉 看清人品
作者: noreg0295204    時間: 2018-12-5 04:56 PM

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格局,難怪連個里長都連任不了
作者: test87654321    時間: 2018-12-5 05:07 PM

為啥, 燈具是公家的, 但是電線是你家的, 還有這樣建設的喔
所以, 有選上, 就提供給民眾用, 沒選上就不給用,
那這樣說起來, 算不算賄選?
還好沒選上, 真是更新了最低下限了,
真的很沒品, 難怪選不上, 以後也不用選了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8-12-5 05:35 PM

自己花錢裝電費自己付沒有當選減掉剛好
這位王里長沒有錯啊
而且他16年任內在里內做了許多事之外還有其他善舉類似愛心麵包供應給弱勢團體,老人
還有每月捐血活動!!
因為我住在隔壁里所以知道這位里長有沒有在做事
作者: mpsamliang    時間: 2018-12-5 05:45 PM

真的太沒風度了,雖然東西是你自己的,但是都拿出來了,你又用不到,造福里民不行嗎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8-12-5 06:25 PM

不過人家這落選里長說的也沒錯啦..如果是他自掏腰包買的,想拿回去就讓他拿囉..
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18-12-5 07:43 PM

准陰侯傳有云:公,小人也,為德不卒。氣量太狹小了,以前做的善事,只為了小小里長名位,全毀了,這樣如何成大器,難怪會落選!
作者: weizii    時間: 2018-12-5 08:44 PM

個人覺得該里長沒錯
今天電線和燈具是自己出錢的 哪天有問題發生還會被牽扯到 倒不如自己先回收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8-12-5 09:28 PM

公物是可以查得到的, 即然不屬於公物, 那他拿回去也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kiwi1106    時間: 2018-12-5 1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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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8-12-5 10:38 PM

氣量真小,看來以後也不用出來選了,反正都當16年了,也夠了,以後就活在氣量狹小的風評中吧
作者: dkdsl    時間: 2018-12-5 11:56 PM

還好吧~如果是自己拉的線~又用自己家的電~
講白的沒當選就沒有責任與義務~
那就讓新來的去做~
這只是剛好而已~
但如果是市府的公共建設~
那就是搞破壞了是犯法的~
作者: yccee    時間: 2018-12-6 12:09 AM

有沒有搞錯
真是太沒品啦…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8-12-6 01:22 AM

這應該是下次沒有要出來選了吧  不過也對私人物該搜救搜 以免電線老舊發生甚麼問題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8-12-6 11:59 AM

我個人的覺得除非舊里長不想要再選,要不然這樣做只會造成里民煩感呀!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18-12-6 05:30 PM

如果是私器公用的話,
現在取回也沒什麼好說的!
但個人好奇的是,
這條防火巷既然是屬於私人產權,
而非公共道路,
為什麼照明會由里辦公室負責?
作者: 小馬ㄧㄝ    時間: 2018-12-6 06:30 PM

不過當選了16年,這樣就切斷了...一點都沒有里長的情感在
作者: kgbl    時間: 2018-12-6 06:35 PM

真不愧是利益當頭,誰再選你誰白癡!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18-12-6 08:32 PM

或許先不剪線路...

再發公告讓新里長來接收.處理...

也許會少很多聲音...!!!  

直接這樣做 落人閒話而已...
作者: woodlay    時間: 2018-12-6 09:44 PM

公私不分
居然還當里長
里民也該看透這個人了

作者: kinpplin    時間: 2018-12-6 09:52 PM

搞成這樣 下次也選不了吧
作者: liaoian817    時間: 2018-12-6 10:45 PM

像這樣斤斤計較,沒有選他當里長也是里民的福氣,真當上里長不知道他會想怎麼回收選舉經費
作者: dkdsl    時間: 2018-12-6 11:03 PM

呵呵如果線材不收到~那一天因為電線走火發生意外算誰的??答案是老里長的~誰叫他那麼好心~這就是台灣法律的現況~
作者: 色之水    時間: 2018-12-6 11:30 PM

其實有一點說對了
他不是里長,如果他裝設的電線出意外,他也沒權限管
但其實可以去找現任里長協調是否由現任里長出錢轉購或者所有權移轉等等

作者: smallgamble1    時間: 2018-12-7 12:37 AM

wen056 發表於 2018-12-5 04:18 PM
哇~這麼沒品,輸不起的里長是哪一黨的啊!?

他就不選了,想也知道,而且拿回自己的私物在法律上站得住腳,觀感不佳而已,話說,樓主有對同里鄉親付出過?!!還是只是鍵盤人呢??哈哈哈哈!!!
作者: brendan11    時間: 2018-12-7 12:42 AM

真的氣量很小阿..沒選上就這樣做...只能說這里長也當夠久了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8-12-7 02:01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血海飄香    時間: 2018-12-7 04:33 AM

這一剪剪掉了東山再起的希望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8-12-7 07:26 A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8-12-7 07:32 AM 編輯
smallgamble1 發表於 2018-12-7 12:37 AM
他就不選了,想也知道,而且拿回自己的私物在法律上站得住腳,觀感不佳而已,話說,樓主有對同里鄉親付出 ...

是不是真的算私人還不知道呢,把公家機關的每年補助費放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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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嘴別人只是鍵盤人的時候,有沒有對相關事務規定有基本的了解?還是你自己不知道你才只是鍵盤人呢??哈哈哈哈!!!不如先問問里長,16年來的30萬一共480萬都花去哪了,16年來沒辦法用公費建設路燈?
作者: 10點10分    時間: 2018-12-7 07:45 AM

大氣一點吧
看來自己可能也知道沒有下次了
做得這麼絕選民也看清楚這個前里長
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18-12-7 03:37 PM

道路電燈線,屬於公共財吧..
每任里長都可以向市政府要求些公款來設立
道路燈吧? 怎麼會有人認為這是他私人財產呢?
怒而剪斷
作者: shunchang    時間: 2018-12-7 05:23 PM

剛好而已啦....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你們以為所有的付出都是應該的都是理所當然的嗎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8-12-7 06:57 PM

shunchang 發表於 2018-12-7 05:23 PM
剛好而已啦....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你們以為所有的付出都是應該的都是理所當然的嗎 ...

那麼你以為「公私不分」都是應該的,都是理所當然的嗎?
作者: twpointtw    時間: 2018-12-7 07:05 PM

剪回自己的東西,有啥錯.....
不是公有的物資,為何要貢獻出來呢?
16年了,哪天這私人路燈壞了,造成治安問題了又要幹說當初設電燈人的錯?
公部門該做的事,就交給公部門吧!
是責任問題,不是道義或愛心.
作者: crimea9    時間: 2018-12-7 09:01 PM

只能說這人完美詮釋了鬼島的台灣價值
作者: tufesd    時間: 2018-12-7 10:34 PM

這種里長也真的是夠了,大家不選你一定有原因的,不是臨到選舉才做做樣子,人在做天在看
作者: zmcevexp    時間: 2018-12-8 01:35 AM

都一把年紀了..做事都不經大腦..還好沒中不然台灣又要多一個黑暗面了....
作者: honaka    時間: 2018-12-8 03:24 AM

雖然有點不道德
但如果真的是自掏腰包,他要怎麼做,真的也無可奈何

作者: good8021    時間: 2018-12-8 03:34 AM

16年的風評就這樣告吹了,以後都得被人指點值得嗎
作者: 安德烈斯    時間: 2018-12-8 06:35 AM

easachang 發表於 2018-12-5 05:35 PM
自己花錢裝電費自己付沒有當選減掉剛好
這位王里長沒有錯啊
而且他16年任內在里內做了許多事之外還有其他善 ...

你先確定那個是不是政府給的經費在講

人民不是傻子
肯定有原因 才會造成他落選

我們家附近選里長也是這樣
只要原先那個做不好
後續的人選就會選上

作者: moneyleon    時間: 2018-12-8 06:53 AM

幹這種事只是讓人覺得你落選是剛好而已...
作者: charles5238    時間: 2018-12-8 09:49 AM

以後也不用選了
再見不送
作者: lemonjulice2    時間: 2018-12-8 10:31 AM

問題:一間學校的學生會長對外以學生會的名義募款,買了兩張乒乓球桌,等到新的學生會長選出,原學生會長把球桌收到自己家,合理?  
當然不合理,人家捐球桌是捐給學生會長這身分,不是捐給個人
作者: jennjong    時間: 2018-12-8 02:33 PM

雖然表面上讓人覺得是里長輸不起

不過既然有里民出來講話

加上我們都只是局外人, 這裡面有沒有其他因素或內幕 我們根本不曉得

所以我是認為 不能光看這篇報導的一面之詞, 就直接認定都是里長自己輸不起的錯

前後任里長 誰好誰不好, 應該給該鄉里的居民他們自己去評斷

畢竟他們當地人比較清楚
作者: ketanxx    時間: 2018-12-8 02:46 PM

這真的就是輸不起
也太小氣16年前的,你就賭大家記不得
反正現在大家已經看清你的嘴臉
作者: pinky750619    時間: 2018-12-8 03:20 PM

沒選上就回收
怎不在選前講清楚
擺明就是氣量不夠
作者: wind752941    時間: 2018-12-8 04:35 PM

這就跟有些情侶分手後東西分的清清楚楚該算的都算清楚,也沒什麼對或不對,只是觀感會讓人覺得小氣 但還是合情合理啦 純屬個人想法
作者: joe671229    時間: 2018-12-8 04:37 PM

選輸什麼都不管了~連風度都不要了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8-12-8 04:53 PM

這樣做,
以後更沒有機會在選上了。
作者: drinknan    時間: 2018-12-8 05:07 PM

還好這次沒上
不然以後會做甚麼沒水準的就更難預測
作者: 阿醇    時間: 2018-12-8 05:27 PM

里長你484輸不起啦WWWWWWWWWWWWWWWWW

不過你以後也不用選了
慢走不送
作者: sbenqq    時間: 2018-12-8 05:38 PM

看聲明滿中肯的阿,不只是收回自己的東西這麼簡單
之後壞掉造成問題到時候他更麻煩解決阿
作者: verllyperty    時間: 2018-12-8 06:29 PM

不意外,當個里長小鼻子小眼睛的,難怪這次會落選
作者: man690329    時間: 2018-12-8 09:08 PM

其實兩邊的氣度一樣小~一邊是舊里長沒中就回收他奉獻多年的愛心
                               一邊是為了那幾格燈泡再去損舊里長而發新聞
作者: Mitholas    時間: 2018-12-8 09:25 PM

這種人當不了里長才是那個里的福氣, 有夠噁心
作者: shinosakii    時間: 2018-12-8 09:27 PM

不錯阿 我覺得他的聲明 完全合情合理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8-12-8 09:38 PM

shinosakii 發表於 2018-12-8 09:27 PM
不錯阿 我覺得他的聲明 完全合情合理

他的聲明怎麼會合情合理?

他說他提供燈具、電線?有無造冊登記?

他說他提供燈具、電線是屬於"捐贈"還是"租借"給村里?

他說他提供燈具、電線後是否有報公帳?

他說他提供燈具、電線,那麼電費呢?

這些都講得不清不楚,還可以說合理?

作者: iuuu    時間: 2018-12-9 09:29 AM

test87654321 發表於 2018-12-5 05:07 PM
為啥, 燈具是公家的, 但是電線是你家的, 還有這樣建設的喔
所以, 有選上, 就提供給民眾用, 沒選上就不給用, ...

補充
文中說
他只有收回他自己的電燈跟線,只要是公物燈他沒有碰過,表示居民若想要照明,可以請新任里長幫忙,自己絕對沒有破壞公物。

收回他自己的電燈跟線
作者: iuuu    時間: 2018-12-9 09:35 AM

dkdsl 發表於 2018-12-6 11:03 PM
呵呵如果線材不收到~那一天因為電線走火發生意外算誰的??答案是老里長的~誰叫他那麼好心~這就是台灣法律的 ...

不說真的不清楚   原來還這樣一條法律
作者: smileman1978    時間: 2018-12-9 10:06 AM

也是公費去安裝,落選憑什麼去拆
沒氣肚的人輸了剛好
作者: kalnta    時間: 2018-12-9 10:14 AM

當了16年落選,怨氣肯定很深的,但有沒有檢討過落選的原因? 這樣的行為,不就是更讓人覺得還好沒投他???
作者: paul801229    時間: 2018-12-9 04:47 PM

里長叫清標,難怪惹得大家不爽哈哈哈哈
開玩笑啦XD
作者: REXVIN    時間: 2018-12-9 06:00 PM

只能說有必要這樣嘛
這會不會有點太沒公德心了
作者: tommylai    時間: 2018-12-9 06:38 PM

王清標里幹事:「沒有公物的東西不能剪啦,私人的部分才會收回來。」
tvbs真的寫錯
里長和里幹事是不同的

作者: leon599500    時間: 2018-12-9 07:10 PM

就那些電線能值多少錢?前里長的品格由想而知!
作者: damontriple666    時間: 2018-12-9 07:23 PM

這邊我就有疑問了她說這些電燈都是他16年前自費出錢裝的 這有待考察 但這16年的電費是誰出的 如果是公家出的話那這電燈還是算公有財物
作者: gs123    時間: 2018-12-9 07: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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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61880328    時間: 2018-12-9 07:42 PM

test87654321 發表於 2018-12-5 05:07 PM
為啥, 燈具是公家的, 但是電線是你家的, 還有這樣建設的喔
所以, 有選上, 就提供給民眾用, 沒選上就不給用, ...

沒品?!這不是台灣最好看的風景之一嗎??
作者: 屎政遠    時間: 2018-12-9 10:13 PM

如果東西是他自己出錢的
收回好像也沒什麼不對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18-12-9 10:57 PM

tommylai 發表於 2018-12-9 06:38 PM
王清標里幹事:「沒有公物的東西不能剪啦,私人的部分才會收回來。」
tvbs真的寫錯
里長和里幹事是不同的

你可以再看一次影片,受訪者不同!
作者: haru0911    時間: 2018-12-9 11:28 PM

垃圾不分中央跟地方
這種人可以做16年?!
不知道在位期間是否手腳不乾淨..

作者: demonloveyou    時間: 2018-12-10 01:22 AM

里長原來會花自己的錢來幫忙公共事務啊
我還以為大部分都把交際費甚麼地都往口袋裡塞
作者: phtn    時間: 2018-12-10 04:28 AM

看了一下里長所附的聲明,說得倒也合理,不感覺有落選洩憤的情緒,看來是媒體放大解讀
作者: avon3226    時間: 2018-12-10 08:00 AM

這個落選里長,應該以後也不可能回鍋了吧
作者: zone10218    時間: 2018-12-10 08:09 AM

真的是很無恥的人  最好自籌經費 叫做自己的東西
請注意 自籌經費 是用嘴巴動一動 別人捐錢 中央撥款
自己全額出經費 才是自己出錢
重點是  也是用公電阿  這位前任里長真的是  輸不起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8-12-10 08:29 AM

我個人的覺得現在的人把別人的好當作理所當然,里長只是做自己該做的事情呀!
作者: evagilion    時間: 2018-12-10 09:37 AM

先弄清楚吧~如果當年只有請到燈的費用~沒有線??
這還蠻有得查的

不過既然敢這麼說應該是帳面上沒有的
作者: 月帝    時間: 2018-12-10 10:19 AM

看來..也是有不少人覺得 不該收回 的意見?
不知道..是否覺得 出事 也不用他負責才有此見解?
又或者 便利之物 大家用習慣也不用自己掏腰包..更該讓"貪圖便利"之舉繼續沿用下去?

個人 對該里之事並不清楚..若僅從此文章來判斷之...有幾點問題尚待釐清
Q1.該物品的處分權...是否能由上一任里長" 獨斷 "處置?
這應該這篇文章最爭議的點吧?
與 馬路 不同..若 年代夠久遠 可直接認定為公有物..即使產權是私人也不得任意處置
Q2.使用年限的問題..
文章中指出已使用 1X 年了...又是戶外的環境..難保該線路能 安全 的正常繼續使用
Q3.若發生意外..該由 誰 負責?
法律上...這塊本人並不瞭解....若要 妄加指定 兼 推測 硬是要擠一個答案
以 網路鄉民 或 非相關人士 的邏輯來說...一定會究責施工的人吧?
所以..上一任里長的過失一定跑不掉...明明 是 " 公務 " 使用 " 非個人 "圖利..發生意外卻要擔負起罪責
應該..會 " 正常 "思考 的人...都想做一樣的事吧?

這麼想來...造成使用者不便民固然是事實
但是..牽涉到人命關天的事( 是" 尚未 "發生危險就拆掉啦..但誰敢保證沒這麼大條? )
難道不該謹慎行事..防範未然?
作者: enoyaone    時間: 2018-12-10 10: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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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sir1984    時間: 2018-12-10 11:56 AM

呵呵...感覺這裡比較理性...之前有人貼FB然後一面倒的被讚這樣的舉動
作者: z9600x    時間: 2018-12-10 04:52 PM

這種風度跟器量 也好意思跟人出來選
所謂量小非君子 看來說的是真的啊
那你當初何必自掏腰包 圖惹人厭
另外4樓的大大也說得很對
這樣代表你偷接電 台電可以罰你
公務員本來就是為人民服務 當初為了里民的安全
你說自掏腰包自己裝的
如今因為落選拆掉剛好  這種理論根本就是歪理
作者: jones0712    時間: 2018-12-10 05:26 PM

為了一口氣.丟了人品.有必要做這麼絕嗎?
幾條線和燈具.沒必要收回吧.
大家好聚好散.不是更好嗎.
作者: cqc66    時間: 2018-12-10 06:23 PM

爛黨用的爛人.真的是沒品沒肚量
作者: damontriple666    時間: 2018-12-10 07:30 PM

屎政遠 發表於 2018-12-9 10:13 PM
如果東西是他自己出錢的
收回好像也沒什麼不對

即便電燈是他自費裝的 電費也不可能是他出的 所以他現在不是承認破壞公有物 不然就是讓台電來控告他竊電 因為他用他私有的燈泡使用公家的電 但沒有出電費
作者: damontriple666    時間: 2018-12-10 07:34 PM

zone10218 發表於 2018-12-10 08:09 AM
真的是很無恥的人  最好自籌經費 叫做自己的東西
請注意 自籌經費 是用嘴巴動一動 別人捐錢 中央撥款
自己 ...

所以他現在只有兩條路選擇1是承認自己破壞公有物2是讓台電來控告他竊電 一般來說因為這些燈泡用的是公家的電 所以算是公有財了 他只能看是捐出來做公益不然就是讓下任里長用公費來收購他的燈泡 而不是私自剪線
作者: damontriple666    時間: 2018-12-10 07:43 PM

月帝 發表於 2018-12-10 10:19 AM
看來..也是有不少人覺得 不該收回 的意見?
不知道..是否覺得 出事 也不用他負責才有此見解?
又或者 便利之 ...

基本上這麼多盞燈 不可能是他自掏腰包來繳電費 所以肯定是用公家電 只要用上公家的電這燈泡就算半公有財了 這個前里長能做的只有兩種處置 1是就捐出來給大家當公益 2是讓新里長去請市政府編列預算來跟他收購  就跟有些鄉下地方政府馬路有可能會蓋到私有地上 這時候馬路就算半公有財 地主有權利封路不讓人使用 但不可以私自找怪手將路鏟掉 如果要鏟掉必須要先向公家機關申請土地使用權利
作者: a7771340    時間: 2018-12-10 08:03 PM

這樣的里長 不要選也罷
想弊案中回扣收了不少
作者: jordan23jordan    時間: 2018-12-10 08:25 PM

台灣 由此看出 離真正的民主 還遠得很
完全沒風度也沒素養
作者: staka1989919    時間: 2018-12-10 10:41 PM

感謝大大的分享哦哦哦哦欸 好像很好看喔
作者: zzzzz4808    時間: 2018-12-10 10:56 PM

自己花錢買的 裝的
想弄掉也是個人自由沒有錯啊
一堆亂批評的呵呵

作者: undertakerwu    時間: 2018-12-10 11:33 PM

這,應該也不是你的吧!這是公有財吧!
這麼沒有風度,
以後應該也沒了吧!
不過,當十六年了,
好吧!也夠了!
作者: 王志宏    時間: 2018-12-11 12:02 AM

wen056 發表於 2018-12-5 04:18 PM
哇~這麼沒品,輸不起的里長是哪一黨的啊!?

民進黨也變得這麼進步了 不簡單
作者: wen056    時間: 2018-12-11 12:08 AM

zzzzz4808 發表於 2018-12-10 10:56 PM
自己花錢買的 裝的
想弄掉也是個人自由沒有錯啊
一堆亂批評的呵呵

自己花錢買的? 裝的?

這16年來用的電視誰的?

裝的燈、線是在自己的地上還是公共設施?

安裝之後是屬於捐贈還是有申請里長費用?

是否有列冊管理?

這些都沒釐清你居然說沒有錯?
作者: st1963124    時間: 2018-12-11 08:45 AM

mpsamliang 發表於 2018-12-5 05:45 PM
真的太沒風度了,雖然東西是你自己的,但是都拿出來了,你又用不到,造福里民不行嗎 ...

責任歸屬問題,16年了,如果之後電線走火之類的意外,誰要扛??
一看就開始找誰接的,新任里長肯定推給他
只能說他不怕被罵聰明的收回
而且本來就是他的東西,想收回還要被罵沒風度,給大家用了16年不是16個月......
作者: st1963124    時間: 2018-12-11 08:49 AM

kiwi1106 發表於 2018-12-5 10:00 PM
丟臉罷了 失了里長位是小 讓人看輕你是大!! 還想在當地生活嘛??

責任歸屬問題,用了16年,之後如果發生電線走火等意外,你覺得新任里長會推給誰??

再來接電的費用如果是自掏腰包不是竊電,沒理由要人下任後繼續出錢

最後,本來就是他買的東西,給大家用了16年也夠了吧??  這樣收回去還要被罵沒風度

人生有幾個16年??   該說是台灣人有點太??......
作者: smusummer    時間: 2018-12-11 12:38 PM

這也太沒風度了吧
那還有里民沒選他
就是為了票才自己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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