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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主題】:更新:監委批王建煊「假道學」\王聖人公器私用 監院禮堂為人證婚(蘋果即時.2011.11.03日 [打印本頁]

作者: Henry133    時間: 2011-11-3 09:11 AM     標題: 【新聞主題】:更新:監委批王建煊「假道學」\王聖人公器私用 監院禮堂為人證婚(蘋果即時.2011.11.03日

本帖最後由 Henry133 於 2011-11-9 02:37 PM 編輯

【新聞主題】:王聖人公器私用 監院禮堂為人證婚
【新聞出處】:蘋果即時
【發布日期】:2011年11月03日07:55
【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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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小圖,資料照片)上班時間在監察院禮堂證婚,挨批公器私用。圖為監院外觀。沈君帆攝
自由時報2011.11.9
監委批王建煊「假道學」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監察院長王建煊上班時間利用監院大禮堂幫人證婚,不但引發輿論批評,監委私下談及此事也搖頭嘆氣,直呼「這個院長還要幫監察院惹多少麻煩?」還有監委受訪表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監委查監察院長違法失職,也不是不可以!」
可依據憲法 調查違法失職的院長
王建煊公器私用引發爭議,趙榮耀、陳健民、吳豐山等多位監委昨天受訪均表示,這件事由院長協調行政單位承辦,監委事前不知情,不便評論。但不具名監委透露,監委私下談及此事,都認為這種行為「非常不妥當」;其中一名監委還反問,「你覺得呢?」,「正常人都不會認可這樣的行為吧!」直說連要幫王說話都很困難。
一名法界出身的監委更表示,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明文規定, 監察院對於監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同樣適用憲法相關規定,「若有監委要查監察院長違法失職,也不是不可以!」
另有監委批評,王建煊根本是「假道學」,平常對監委、公務員要求很高,動不動就說「工作散漫就是對不起人民」;還說很多公務員月領九萬,但工作量只有二萬,形同詐欺,「那他自己一個月領十幾萬,又做多少事?」
王該做的不做 還想干預監委辦案
這名監委說,監察院長能做的事非常多,例如廉政署剛成立,法官法也剛通過,和監察院職權恐將有不少扞格之處,王身為院長,就應該和其他單位溝通協調,但王該做的都不做,還想干預監委辦案,甚至多次表示,不能和監委一起辦案「很寂寞」,根本是搞不清楚狀況。
還有資深監委回憶,前院長王作榮雖然任期不長,但做了很多事,例如幫監院設立調查處、招考了七十幾位調查官協助辦案等;相較之下,王建煊除了把監察院搞成不倫不類的「愛心院」、「洗腳院」,拖累監察院形象外,根本毫無建樹。
監院是否考慮將王移送監院紀律委員會處理?紀律委員會召委李復甸表示,紀律委員會審理案件有三個來源,一是院長交辦、二是院會或委員會移送、三是民眾檢舉;目前委員會還沒有接獲相關任務,尚無「理由」處理。



自由時報2011.11.9
還原現場︰王訂鮮花蛋糕主動證婚
接受證婚台商團體 曾捐款王基金會
〔記者王貝林、陳慧萍/台北報導〕監察院長王建煊被爆公器私用,上班時間在監察院禮堂為友人證婚。據記者進一步查證了解,當天原僅是台商團體的參訪行程,只是希望王建煊在新人的結婚證書上簽名當證婚人,王建煊卻「熱心」主動表示,既然都到監院參訪了,乾脆就「順便」幫新人證婚!
據指出,王建煊自費籌設「無子西瓜社會福利基金會」,讓無子嗣的老人可以生活無慮。這個台商團體曾捐款給基金會,因此和王結識,所以王一聽到台商團體的要求,反應特別熱烈,不但主動說要為對方證婚,還主動張羅鮮花,又替新人訂了一個大蛋糕。
十月六日,監察院秘書處接獲王建煊辦公室直接交辦,隔天上午王建煊要在監院禮堂幫一對新人證婚,秘書處隨即派負責佈置禮堂的「機動班」五、六人從下午開始連夜佈置,在禮堂拉上寫有新人姓名的祝賀紅布條、搭起羅馬柱、佈置鮮花,台下再擺好五、六十張觀禮的座椅,雖然倉促準備卻仍有模有樣的婚禮禮堂,佈置就緒。
佈置過程之中,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秘書處長黃坤城都特別到場緊盯細節,可見監察院高層對此次監察院首次舉辦證婚儀式的重視程度。
秘書處動員 連夜佈置禮堂
十月七日早上十一時許,一輛遊覽車停在監察院大門口,因先前參訪總統府的行程略有延宕,原訂先在簡報室聽取簡報的行程取消,五十幾位來賓在公關室人員帶領下,直接進入禮堂就座。
婚禮由王建煊的辦公室主任包歸雁主持,監察院簡單準備咖啡和茶水讓來賓享用,現場有五、六名工作人員進進出出,負責遞茶水等接待工作。王建煊進入禮堂,在「幸福婚姻」的長篇大論後,總算完成隆重的證婚儀式,眾人忙著為穿著婚紗的新人拍照、與王建煊合照。
奉上咖啡茶水 供應便當
由於中午用餐時間已到,王建煊還交代秘書到監察院外面購買便當。眾人邊吃便當邊聊,在下午快二點時,才與新人一起帶著完成福證的喜悅,搭上遊覽車離開。
婚禮過程中,不少監察院員工看到監院禮堂內有新人穿婚紗,還有眾多賓客出入,都覺得相當新奇,還有人跟著站在禮堂門口「觀禮」,發現證婚人竟是王建煊,都覺得實在有點離譜。
雖然監察院內部對首次出現婚禮議論紛紛,但對王建煊的不當做法,至今仍無監委公開質疑王建煊。

蘋果即時2011.11.3

監察院院長王建煊職司整飭官箴、澄清吏治,被封為「王聖人」卻傳出公器私用,出借監院禮堂辦婚禮,還親自主持婚禮;監院員工說,史上頭一遭,直批監院淪為私人處所,「太誇張!」

監院員爆料,上月7日上午上班時間,監院員工目擊遊覽車載4、50人進入監院禮堂,原以為是出席公務會議,一探聽才知是場證婚儀式,前1天已掛起結婚用的紅布條,監院工友與祕書處員工已事先排好座椅。記者查證時,證婚是公務或私人事務,祕書處人員一時語塞,無法回答。


【吳家翔╱台北報導】職司整飭官箴、澄清吏治的監察院驚爆院長王建煊公器私用。十月七日上午上班時間,監院員工目擊遊覽車載四、五十人進入監院禮堂,原以為是出席公務會議,一探聽才知是場證婚儀式,主持證婚的是王建煊。不具名員工還爆料,監院工友與祕書處員工已事先排好座椅,前一天就先高掛結婚用的紅布條。消息傳出後監院員工議論紛紛,直批監院淪為私人處所,「太誇張!」 監院員工說,從沒看過監院禮堂辦婚禮,「史上頭一遭」。監院祕書處表示,監察院禮堂並未訂定使用辦法,一般多是公務使用,包括開會、教育訓練課程、院內社團活動。記者詢問證婚是公務或私人事務,祕書處人員一時語塞,無法回答。

王稱好事「順便」 《蘋果》記者昨無法聯絡上王建煊,監院祕書長陳豐義解釋,當天王建煊在大陸結識的一些企業朋友到院內參訪,這些企業家過去在大陸曾贊助王的基金會公益活動,希望王給其中一對新人婚禮祝福,王認為是好事,就「順便」證婚。雖說「順便」,但員工事先就準備好座椅、紅布條,顯然早已排妥。

「沒花公家經費」 《蘋果》詢問陳豐義,一般民眾可否循例找王建煊證婚?陳說,「沒什麼不好。」至於上班時間證婚,陳說,「這就很難認定了」,因王是政務官,不打卡是對政務官的尊重,且王都在監察院內,「不需要請假,因為院長都沒離開。」陳強調,王沒動用公家經費,連司儀都是找個人的機要祕書。監院員工則說,雖然王告訴監院,盡量不要動用太多人,也不要影響同仁的上班,「但工友幫忙布置禮堂是事實。」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陳銘祥說:「有聖人之稱的王建煊不應該做宵小會做的事情,更不應知法犯法。」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副教授廖義銘說:「利用公部門場所從事非公務功能的事務,不太適當,違反公務人員常規與倫理。」

「太過明目張膽」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批評,王建煊上班時間做私人事情,公器私用,非常嚴重,而監察院祕書長竟認為這件事情可以做,錯誤認知不可思議。 監委私下痛斥「亂搞,應辭掉監察院長。」有監委說,王因職員幾年前過錯,將職員調職,王違規,是否也該懲處?有職員批王「太明目張膽」,也有員工搖頭說,「便宜行事,小貪也是貪。」

監察院長王建煊爭議言論
2008/12:監委要辦大案,別查小屁屁
2009/09/17:澎湖若公投通過設賭場,將是災難的開始,會禍延子孫
2009/12/24:現在公務員裡一大堆笨蛋,藉口一堆,卻不會解決問題
2010/01/08:我們漢人來了之後,我們很聰明,我們人多,現在讓他們(原住民)處於一個弱勢階層
2010/12/01:大學生打工,是賤賣人生的黃金時間,實在是笨死了
2011/05/04:外面有人認為監院提糾正案太頻繁,監委別提太多糾正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個人觀點】:

以後一般民眾可找王建煊證婚
就能借用監察院禮堂證婚.相信會很熱絡
作者: e1219    時間: 2011-11-3 09:14 AM

我們監察院長王聖人的偉大

你們這些螻蟻小民是不會了的

旁邊吃草去吧!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1-11-3 09:48 AM

王聖人平常就是惹人嫌,所以行事更要小心,雖說這種事在政府單位司空見慣,但身為聖人自要從自身做起
作者: sp0306    時間: 2011-11-3 10:05 AM

這時候就要恭請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先生來說說"場地使用對象"
以視正聽
作者: zero4970    時間: 2011-11-3 10:12 AM

真的是有負阿九的重望
也早看清阿暄伯的品德操守
剛上任時還信誓旦旦.會以身作則
沒想到卻越走越偏
還好他底下的人沒有跟他一樣走偏
敢於出來指控
作者: kavin2416    時間: 2011-11-3 10:21 AM

小題大作,何謂公器私用,行政機關不是要為民服務,私用.那是用到那兒了,為他自己辦婚禮嗎?
議會或是各級行政機關不是也常會辦些民眾活動,那不是也是公器私用.為人證婚借用監院禮堂,人家可是以最少的人力,不影響監院正常運作下所為,當然也許會有一些人會不爽,為啥不爽,只因為他認為這事不是他份內該為之事,自覺吃虧了,這叫缺少同理心,還是以為公務員最大了,是優秀份子,我不想搞對立,但我認為史上頭一遭這事,在現在民意高漲的時代,會不斷的發生,現在不是威權時代,君不見現在很多學校的圍牆都己拆除,還停留在監院禮堂不可借民使用者,才是活在威權時代的舊思維.
作者: 千帖宅哥    時間: 2011-11-3 10:23 AM

不然監察院要幹嘛用??
有人聽說過監察院一年領走幾億預算
卻有啥像樣的事蹟可以邀功嗎??
公器私用總比公器無用好
也許可以趁這機會轉轉型
一年開放個幾百對新人在監察院完婚
也算是另一種商機
不然那些監委整天沒事幹
領的薪水也不會安心嘛~~~(雖然我抱持懷疑態度)
作者: schoolky    時間: 2011-11-3 01:27 PM

看這幾年監察院打過什麼老虎就知道不怎麼樣了
作者: 拉吉歐    時間: 2011-11-3 01:44 PM

這位王先生應該心、身有障礙,
就不知道哪兒出問題,
實不該擔當國家重要官階一職,
應該要去靜和醫院調理一下身子才是!
作者: scada    時間: 2011-11-3 01:51 PM

三隻 小豬 是現在主打

不然 你能拿我怎樣

看看我主子 也只忙選舉而已阿

作者: dadu3    時間: 2011-11-3 01:59 PM

光聽到聖人就火大
問看看他在大陸噱了多少吧
還聖人勒
作者: jenkhuang    時間: 2011-11-3 02:11 PM

不知道誰說連一馬克杯都不可以收的人
要不要出來說句話......:confused: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1-11-3 02:19 PM

看來大太陽底下的地方真的是最黑的
文中指出 /這些企業家過去在大陸曾贊助王的基金會公益活動/?
請問是什麼基金會?做了什麼事?王聖人有必要解釋清楚,是否有涉及非法?
不然那天中華民國的監察院可能都會淪為中陸團的私房景點
作者: ideoched    時間: 2011-11-3 03:00 PM

這麼做確實不妥
證婚是好事,但時間、地點都不好
看在我們老百姓眼裡,感覺更差
作者: kurtangle    時間: 2011-11-3 03:11 PM

那怎麼不拿來放靈堂好了~
還公器有用勒~
本來就不外借的~你監察院憑什麼破例~
在一般地方借可是要花錢的~
是否有付費勒?~沒付費是不是有圖利特定人勒?~
有付費錢在哪?~
監察院自己糾正自己阿~笑話~蚊子院~
作者: wasihan    時間: 2011-11-3 05:21 PM

小事一樁拉
你們懂什麼
以你們的等級我該怎麼解釋呢
王聖人可非一班等級呢
作者: t31778    時間: 2011-11-3 05: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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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神〃    時間: 2011-11-3 09:34 PM

太沒品了唷
還公器私用勒
這麼大牌勒
幸好剩2個月囉
作者: 喃喃    時間: 2011-11-4 01:19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Henry133    時間: 2011-11-9 02:21 PM

2011-11-9 自由時報
監委批王建煊「假道學」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監察院長王建煊上班時間利用監院大禮堂幫人證婚,不但引發輿論批評,監委私下談及此事也搖頭嘆氣,直呼「這個院長還要幫監察院惹多少麻煩?」還有監委受訪表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監委查監察院長違法失職,也不是不可以!」

可依據憲法 調查違法失職的院長
王建煊公器私用引發爭議,趙榮耀、陳健民、吳豐山等多位監委昨天受訪均表示,這件事由院長協調行政單位承辦,監委事前不知情,不便評論。但不具名監委透露,監委私下談及此事,都認為這種行為「非常不妥當」;其中一名監委還反問,「你覺得呢?」,「正常人都不會認可這樣的行為吧!」直說連要幫王說話都很困難。
一名法界出身的監委更表示,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明文規定, 監察院對於監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同樣適用憲法相關規定,「若有監委要查監察院長違法失職,也不是不可以!」
另有監委批評,王建煊根本是「假道學」,平常對監委、公務員要求很高,動不動就說「工作散漫就是對不起人民」;還說很多公務員月領九萬,但工作量只有二萬,形同詐欺,「那他自己一個月領十幾萬,又做多少事?」

王該做的不做 還想干預監委辦案
這名監委說,監察院長能做的事非常多,例如廉政署剛成立,法官法也剛通過,和監察院職權恐將有不少扞格之處,王身為院長,就應該和其他單位溝通協調,但王該做的都不做,還想干預監委辦案,甚至多次表示,不能和監委一起辦案「很寂寞」,根本是搞不清楚狀況。
還有資深監委回憶,前院長王作榮雖然任期不長,但做了很多事,例如幫監院設立調查處、招考了七十幾位調查官協助辦案等;相較之下,王建煊除了把監察院搞成不倫不類的「愛心院」、「洗腳院」,拖累監察院形象外,根本毫無建樹。
監院是否考慮將王移送監院紀律委員會處理?紀律委員會召委李復甸表示,紀律委員會審理案件有三個來源,一是院長交辦、二是院會或委員會移送、三是民眾檢舉;目前委員會還沒有接獲相關任務,尚無「理由」處理。
作者: awei910158    時間: 2011-11-9 03:00 PM

聖人
是分不分可以當聖人
埃...
該下臺了啦這些貴權子弟
夠了啦!!!
作者: psyc312004    時間: 2011-11-10 07:57 PM

世界上本來就不可能有聖人
王院長 就等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吧
作者: edcr1452    時間: 2011-11-10 08:12 PM

我覺得不錯阿 希望 五院都可以這樣
人家在他的逾力範圍內作事情 有錯嘛??
難道要像米蟲一樣等下班??
作者: yaha991    時間: 2011-11-10 08:14 PM

監察院若可辦
那行政院、立法院、考試院、司法院也都跟進協辦婚禮可以嗎 ?
當然是不妥的
警察局、調查局、法院也來參一腳何樂而不為
辦正事都人力吃緊了還有時間搞業外的
除非人力編制太浮濫
作者: n85127722    時間: 2011-11-10 11:00 PM

本帖最後由 n85127722 於 2011-11-10 11:06 PM 編輯

或許一大部分人會認為王聖人此舉動 又不是甚麼大事 不必太苛者
但我的認為 事情大條 從此新聞看起 因為那些人(遊覽車)中
有王聖人在大陸認識的友人 怎認識 捐錢給王聖人的基金會
所以認識  就因為這樣  叫人布置 證婚  明顯的  說白點 就是還人情 報恩
王聖人政治也打滾多人  選好幾次舉 因該接受政治人物或公務員人情很多
偏偏監察院又是專門彈劾 或糾舉 政治人物(民選民代首長) 或公務員
改天遇到 是不是又要公私不分 眼睛一閉  還人情 或報恩 放走
這種人 還能當院長嗎 有他的監察院 還能公正嗎 偏偏沒有人能趕他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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